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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用好“三只针剂”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日期:2022-01-19

行政复议听证会

随着改革的深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为更加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黔江区司法局巧用“三只针剂”,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打“预防针” 预防为先

强化“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打好意识“预防针”。

全年推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组织11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58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全区1.4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好执法“预防针”。

为加大落实三项制度督促力度,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上门走访执法机构30家,提出指导意见20余条。对区城市管理局等15家重点执法机构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全部督促并整改落实,有效规范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

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打好审查“预防针”。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着力提升审查质量,全年审核各类文件119件、政府合同79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671条,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前置审查,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发生。

注“强心针” 规范为重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打好治理“强心针”。

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为目标,强化溯源治理,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其中“‘预调处闭环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项目获全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并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申报。

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打好履职“强心针”。

编制《黔江区区、乡二级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发布,清单涉及33个区级部门和30个乡镇街道行政权力4547项、公共服务327项,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为规范权力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打好监督“强心针”。

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抓手,规范化建设复议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配齐配全办案设施设备,实现复议办案硬件有保障。制定《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9项工作制度规范,强化复议工作组织保障,实现复议层级监督有规可循。

施“解毒针” 化解为要

坚持有错必纠,复议监督“解毒”。

全年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较2020年增长56%。已结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11件,直接纠错率28.9%,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2件,均按期办理回复,有效推进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改进,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明显。

强化调解和解,复调对接“解毒”。

通过组织和解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及达成调解协议11件,调撤率28.9%,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1件,维持率28.9%,依法维护了行政机关合法行政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推进“以案促改”,“解毒”与“预防”结合。

实行复议应诉统计通报制度,区政府定期听取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报告。针对败诉原因及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并形成通报送相关单位,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自我纠错主动化。(记者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