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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5-00265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5〕13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9-12
  • 发布日期 2025-09-12
  • 文件标题 关于印发《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开展。

附件: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黔江市联双随机办〔2025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行政区域内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规范有序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压实招标代理机构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并整治招标代理机构在业务开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招投标领域不正当竞争,推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抽查时间

20259月至10月。

四、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抽查范围:2025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业务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市上在黔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

(二)抽查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内容: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务过程中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等进行检查。

(四)抽查对象确定方式: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等级(A级、B级、C级、D级)进行分类,抽取时,根据机构分类情况,按照不同比例随机抽取。

五、抽查频次和比例

(一)抽查频次:一年一次。

(二)分类抽查比例:A级:1%B级:2%C级:3%

D级:40%

   (三)抽取对象数:2户。

六、抽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具体抽取对象另行通知)。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各2名(具体抽取人员另行通知),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

(三)有序开展抽查工作: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充分利用智慧监管手段,根据工作职责采取现场查看、书面查阅、网络抽查等方式有序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依法处置违法问题:针对联合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依法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汇总、研判,并将联合抽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检查部门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开展检查,防范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解决问题:本次检查要与招投标问题整改行动结合起来,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通过项目检查,倒查招标代理机构履职情况,着力发现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合规合法。

(三)强化纪律要求:抽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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