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现公布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信息70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30条,政策文件及政策问答类信息13条,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428条,行政处理信息1条,规划信息1,市场价格信息12条,预算决算类信息6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其他法定信息16全年通过微黔江、武陵传媒网、家在黔江等各类新媒体刊发信息20余条。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主要涉及价格和立项批复文件。3均按期办结,其中,2件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三审三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后,才能在网上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严格核对待印发公文的公开属性,切实做好属性认定把控工作三是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全面解读,今年以来,先后对《黔江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黔江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可读性。四是落实专人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定期自查维护,并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使其更加集中、规范。设置了领导信息、职能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策文件问答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基层政务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扩大了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保障公众权益。二是常态化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划等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信息公开三是区发展改革委专属网页新增国市政策转载栏目,及时更新转载国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诚信建设等政策文件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用于媒体宣传、“发言人来了”等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专用电脑用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定期巡网,关注单位责任栏目公开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整改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6.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

其他结果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太过单一,缺乏生动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公开的时限、公开的信息质量、政策解读的丰富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及实效,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收取人防办行政事业性费用(非税收入)576.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