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声明〔2024〕1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声明〔2024〕1号
申请人:重庆******有限公司(单位组织机构代码:79074***-*),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居委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1字第0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