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黔江金溪农房〔2025〕字第010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黔江金溪农房〔2025〕字第01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黔江区金溪镇金茂街101号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95763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汪*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黔江区太极镇石槽村*组 |
500114*********5006 |
77.36 ㎡/190.13㎡ |
宅基地/住宅 |
|
2 |
龚* 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黔江区太极镇石槽村*组 |
500114*********5007 |
77.36㎡/161.70㎡ |
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黔江区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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