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示(陈*和、陈*、陈*、陈*)
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和、陈*、陈*、陈*申请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黔江区国用(2001)字第0****号
被继承人:罗*蓉 身份证号:513523**********24
继 承 人:陈*和 身份证号:512329**********36
放弃继承人:陈* 身份证号:512328**********15
陈* 身份证号:510213**********31
陈* 身份证号:512329**********51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黔江区新华*路
房屋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9.86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市民西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B区2楼
联系方式:023-79222670
公示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