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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5-00273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4-30
  • 发布日期 2025-04-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凤翔苑小区ABC栋竣工规划核实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凤翔苑小区ABC栋竣工规划核实公示

凤翔苑小区ABC栋竣工规划核实公示

凤翔苑小区A、B、C栋购房业主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5年4月27日我局收到重庆市黔江区耀鹏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凤翔苑小区ABC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申请,经核实,该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A、C栋建成、2014年B栋建成,至今购房业主已入住多年,由于开发企业破产,且存在未经许可擅自改(扩)建房屋、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建设行为,导致购房业主至今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我局已将凤翔苑小区A、B、C栋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区城管局依法查处。

为了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我局拟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建设项目部分符合规划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对符合规划的部分先行核实,并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之规定,对凤翔苑小区A、B、C栋符合规划的部分先行核实确认。

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若您需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黔江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交证明身份文件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你是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应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公示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黔江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

公示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项目现场

2、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厅

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023-79222200

通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文体路9号邮编:4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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