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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21759B/2021-00004
  • 发文字号 黔江金融发〔2019〕1号
  • 主题分类 金融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9-04-04
  • 发布日期 2021-03-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江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黔江中心支行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重庆市黔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续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金融办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江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黔江中心支行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重庆市黔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续贷工作的通知

黔江金融发〔2019〕1号

重庆市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江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黔江中心支行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重庆市黔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根据中央“六稳”要求,为实现对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稳住存量贷款,建立黔江区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企业建立临期贷款台帐,提前3个月报送即将到期且需要续贷的贷款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区金融办(模板见附件1)。

(二)黔江银保监分局牵头,区内银行机构对经营类贷款到期日前3个月通告贷款主体,并针对有续贷需求的贷款形成临期贷款管理台账(台帐模板请黔江银保监分局制定),黔江银保监分局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区金融办。

(三)区金融办牵头,区内类金融机构对经营类贷款到期日前3个月通告贷款主体,并形成临期贷款管理台账(模板见附件2),于每月5日前报送区金融办。

(四)区金融办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黔江银保监分局报送的存量贷款临期情况,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金融及类金融机构逐笔研究,形成“一企一策”的续贷解决方案,并督促执行,确保国市稳金融政策落地。

二、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支、黔江银保监分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及相关表格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金融办汇总。

(二)区金融办牵头建立日常联络工作群,汇总需协调融资企业情况并召集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形成“一企一策”续贷方案并推动落实。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政银企联动工作制度的宣传,确保每户企业知晓并按要求报送贷款情况,安排专人与企业建立一对一、一对多联系制度。

(四)黔江银保监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区内金融机构建立临期贷款管理制度,自4月起启动台帐报送。

(五)区金融办加强对小贷、担保等类金融机构的宣传力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区内类金融机构建立临期贷款管理制度,自4月起启动台帐报送。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企业宣传普及应急转贷周转平台使用方法及要求;黔江银保监分局开展窗口指导,确保区内银行机构不得因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而下调其信用评级评级或压降其授信额度。

附件:1.企业临期贷款台账

           2.类金融机构临期贷款管理台账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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