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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506C/2023-0004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9-15
  • 发布日期 2023-09-1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交通技术服务中心于2010年10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项目设计合同审查、工程成本审核把关、工程建设技术问题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局技术服务中心共有职工3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2名职工为单位引进人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22年单独办理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5.55万元,支出总计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5.5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该单位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0万元,占11.14%,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3.39万元,占3.55%,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3)交通运输支出51.21万元,占78.12%,较年初预算减少6.91万元,减少11.89%,主要原因为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占5.57%,主要原因为该单位除人员经费和少量公用经费外全年无额外其他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4090477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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