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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1-00141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10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承办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五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安稳办、德育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本单位,无二级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20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42.71万元,支出总计1,942.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60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新独立建校,中心校教师学生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93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91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新独立建校,教师学生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9.25万元,占98.7%;事业收入25.22万元,占1.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2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48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新独立建校,教师学生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727.77万元,占90%;项目支出192.68万元,占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2万元,增长851.3%,主要原因是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预计在2021年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7.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3.50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新独立建校,教师学生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86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单独建校,导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43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补发职工目标绩效奖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8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单独建校,导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0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补发职工目标绩效奖,导致支出较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万元,增长783.3%,主要原因是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预计在2021年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48.37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29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变动较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12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增大。

(3)卫生健康支出96.97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支出下降。

(4)农林水支出2.6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系永川对口帮扶资助我区贫困学生资助资金,本年首次将其调整到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增幅较大。

(5)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27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单独建校,导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8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22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册山完小单独建校,导致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补助相应减少。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召开大型的会议,减少会议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240.9%,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人数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食堂设备等办公设备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5万元,执行数为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2次,在2020年春季学期对本校154名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85 万元,在2020年秋季学期对本校156名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3.9万元,发放标准为250元/生/期;二是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2.绩效目标自评表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活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陈敬平13648257561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7.75

7.7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7.75

7.75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对本校贫困非寄宿生发放25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

2020年6月、7月、11月分别对本校贫困非寄宿生发放25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合计7.7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2

2

质量指标

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零遗漏

零遗漏

时效指标

贫困寄宿非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

2020年11月

成本指标

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费250元/生/期

生活补助费250元/生/期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8%

99%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8%

99%

说明

3.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8768。

附件: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黔江区城西中心小学校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0年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7.7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7.7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完成2次,分别是在2020年6月、7月、11月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250元/生/期。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实现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零遗漏。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分别在2020年6月、7月、11月兑现完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合计7.75万元。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每生每期250元的标准兑现,兑现金额7.7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适当的补贴,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资助政策,本校学生的知晓率高、满意率高。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发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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