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中学校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中学校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校是2002年城区学校布局调整时由职业高中改制而成的一所初级中学,主要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承办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黔江区人民中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安稳办、德育处、团委。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本单位,无二级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966.98万元,支出总计3966.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96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8.50万元,占99.79%;事业收入8.48万元,占0.2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6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34.63万元,占91.62%;项目支出332.35万元,占8.3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8.5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82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2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34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以及目标绩效调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2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34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学校基本支出增加以及目标绩效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108.77万元,占7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76万元,增长32.57%,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调标和调入教师工资、绩效及社保等以及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5.55万元,占1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师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4.13万元,占5.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师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90.05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师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5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退休教师增加,工资及社保等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30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6万元,增长134.5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采购公务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召开大型的会议,减少会议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万元,增长125.4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2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速印机、办公桌椅、学生课桌凳、班班通设备及计算机教室和食堂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中学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绍荣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人民中学校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5.65 |
65.65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65.65 |
65.65 |
100% | ||||||
本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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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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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对本校贫困生发放625元/生/期、312.50元/生/期、70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 |
2023年4月、11月分别对本校贫困生发放625元/生/期、312.50元/生/期、70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合计65.65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 |
2 |
2 |
0 | ||||
质量指标 |
贫困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
0 |
0 |
0 | |||||
时效指标 |
贫困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
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 |
2022年5月、11月 |
0 | |||||
成本指标 |
贫困生生活补助 |
生活补助费625元/生/期、生活补助费312.5元/生/期、700元/生/期 |
生活补助费625元/生/期、生活补助费312.5元/生/期、700元/生/期 |
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0 |
0 |
0 |
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99% |
99% |
0 | |||||
生态效益指标 |
0 |
0 |
0 |
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0 |
0 |
0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99% |
99% |
0 | ||||
说明 |
无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65万元,执行数为6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分两次完成,在2023年春季学期对本校贫困生(含贫困寄宿生和非寄宿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34.6万元,在2023年秋季学期对本校贫困生(含贫困寄宿生和非寄宿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31.05万元,发放标准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生/期;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312.5元/生/期,建卡贫困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700元/生;二是做到了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学生不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其资助满意度达99%以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285。
附件:507046-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中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中学校
2023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3年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6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执行65.6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完成2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和“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两大类。“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分别在2023年4月和11月,发放金额分别为27.88万元和25.6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分别在2023年4月和11月,发放金额分别为6.72万元和5.43万元;发放生活补助费625元/生/期、312.5元/生/期、700元/生/期。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实现贫困生生活补助费零遗漏。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分别在2023年4月和11月兑现完成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合计65.65万元。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每生每期(寄宿生625元、非寄宿贫困生312.5元、建卡贫困非寄宿学生700元)的标准兑现,兑现金额65.6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适当的补贴,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9%以上。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资助政策,本校学生的知晓率高、满意率高。在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温暖下,我校学生的流失率低。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发放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9%以上。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很好。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