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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195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9-14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承办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安稳办、德育处、少先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28.42万元,支出总计1228.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2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2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89万元,占98.65%;事业收入16.53万元,占1.3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2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68.87万元,占87.01%;项目支出159.55万元,占12.9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1.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45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44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70万元,增长27.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由上级部门预算,本单位年度未单独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44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70万元,增长27.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由上级部门预算,本单位年度未单独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97.94万元,占7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44万元,增长36.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由上级部门预算,本单位年度未单独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31万元,占15.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8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教师正常流动,新教师的增加,调出教师工资调出未及时,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5.02万元,占5.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教师正常流动,新教师的增加,调出教师工资调出未及时,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2.59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教师正常流动,新教师的增加,调出教师工资调出未及时,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人数减少,导致单位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7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0万元,增长38.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加大对单位公用投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42.93%,主要原因政府加大投入。本年支出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42.93%,主要原因政府加大投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5万元,执行数为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2次,在2023年春季学期对本校89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4.45万元,在2023年秋季学期对本校68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4万元,发放标准为500元/生/期;二是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9%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龚明超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7.85

7.8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7.85

7.85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50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

2022年5月、11月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50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合计7.8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2

2

质量指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零遗漏

零遗漏


时效指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

2023年5月、11月

成本指标

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费500元/生/期

生活补助费500元/生/期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9%

99%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9%

99%

说明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85万元,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绩效评价发现了学生资助中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有待加强等主要问题,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业务能力培训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645033。

附件:黔江区黄溪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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