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安稳办、后勤办公室。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在职教职工43人。退休教师34人。在校学生362人, 共11个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66.75万元,支出总计1066.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标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18万元,占98.92%;事业收入11.57万元,占1.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长。其中:基本支出920.14万元,占86.26%;项目支出146.61万元,占13.7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学校收入支出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5.1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2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标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8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21万元,增长33.40%。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8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教师福利待遇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21万元,增长33.40%,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63.07万元,占7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31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标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24万元,占1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6万元,增长15.60%,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55.98万元,占5.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员工生病住院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8.08万元,占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7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标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支出、教师培训、办公物品购置、维修维护学校设施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29.34%,主要原因是住校生贫困资助拨款3.5万元。本年支出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29.34%,主要原因是全额完成了对住校生贫困资助的项目,并将剩余少年宫经费用于购买少年宫用品。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教育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63.48%,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13间教室灯光改造、打印机、围墙排危改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区财政局和绩效管理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5万元,执行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2次,在2023年春季学期对本校105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5.25万元,在2023年秋季学期对本校70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5万元,发放标准为:小学500元/生/期;二是做到了建卡家庭学生覆盖率达到了9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
项目编码: |
50011421T000000050553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507-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9-教科文科 |
部门联系人: |
陶天顺 |
联系电话: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87,500.00 |
87,5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87,500.00 |
87,500.00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87,500.00 |
87,5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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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政策依据:渝财教〔2020〕75号、渝教财发〔2020〕1号 资金用途: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比例从50%调整为60% 计算标准:合计280.5万元,其中:1.小学生4600人×1000元/生.年×60%(资助比例)×20%(本级承担比例)=55.2万元;2.初中生15021人×1250元/生.年×60%×20%=225.3万元。 |
政策依据:渝财教〔2020〕75号、渝教财发〔2020〕1号 资金用途: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比例从50%调整为60% 计算标准:合计280.5万元,其中:1.小学生4600人×1000元/生.年×60%(资助比例)×20%(本级承担比例)=55.2万元;2.初中生15021人×1250元/生.年×60%×20%=225.3万元。 |
完成较好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建卡家庭学生覆盖率 |
% |
≥ |
99.5 |
99.5 |
0 |
100 |
10 |
10 |
||
学生资助政策知晓率 |
% |
≥ |
99.5 |
99.5 |
0 |
100 |
20 |
20 |
||
资助对象抽奖合格率 |
% |
≥ |
99.5 |
99.5 |
0 |
100 |
10 |
10 |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 |
99 |
99 |
0 |
100 |
20 |
20 |
||
资助学生数 |
人 |
≥ |
150 |
150 |
0 |
100 |
30 |
3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8875151357。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白石镇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