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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09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统筹推进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区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继续教育年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建设的规划、配备、质量监督和管理应用、教研、科研及培训等具体事务工作。承担全区“三通两平台”的规划、建设、指导、管理和应用等具体事务工作。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科研、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和教材建设有关工作。根据基础教育的性质、目的、任务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手段、课程评价,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组织教学竞争活动,评选优秀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监控中小学教学质量,组织必须的统一测试、命题和对测试结果的处理、评价及指导。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组织编写教材(含乡土教材、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利用教师研训网络资源,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区委、区政府、区教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区教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24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8.75万元,主要是为项目资金结转。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249.2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21.5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8.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92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26万元,比2023年增加 188.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99万元,比2023年减少57.1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项目支出1,507.26万元,比2023年增加245.91 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结转。

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2.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建   联系方式:  023-792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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