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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07-06
  • 发布日期 2023-07-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公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对国家级、地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偿的资金。

一、补偿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是对公益林中已形成森林的有林地和商品林中天然乔木林的集体林地给予补偿。暂未形成森林的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商品林中的人工林等暂不补偿。

二、补偿标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16元/亩。

三、兑现程序

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流程上采取“一自查、二核查、三公示、四申请、五兑现”的模式。

一自查:由村(居)委会组织农户自查林地小班地块、面积和管护落实情况,提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协议、林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并向乡镇街道申请检查验收。

二核查:乡镇街道组织检查验收并形成报告,经乡镇街道领导签字后,以村为单位编制兑现花名册。

三公示:乡镇街道将验收合格的兑现花名册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申报补偿资金。

五兑现:乡镇街道申报后,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由银行代发兑现。

四、申请资料

初次申请或者林权经营管理者对申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信息有所更改变动的,要提交申请资料,包括:林权证(或林权经营管理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等,并签订天然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

乡镇收到申请资料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审核表。验收、核实后以村为单位编制兑现花名册,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收集公示材料(含时间、地点的照片,公示回执等)。所有的申请资料、核实材料、公示材料和协议都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五、兑现时限

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申请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