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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0-00004
  • 发文字号 黔江绿委办发〔2020〕1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2-27
  • 发布日期 2020-09-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市在黔单位: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黔江,造福当代、荫泽后世的一项意义重大的活动,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绿化工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黔江。现就开展好2020年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全民动员

根据市绿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渝绿委〔2020〕1号)精神,每年3月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宣传月”。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设山清水秀美丽黔江”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国土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来。在此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有序开展活动,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多层次、广领域、全方位蓬勃开展。春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时节、要以“植树节”为契机大力组织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热潮,使义务植树活动常态化。

二、落实用地,统筹推进义务植树工作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把义务植树活动与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乡村绿化、绿色示范村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义务植树空间,充分利用零星空地见缝插绿,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植树活动提供方便。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选择义务植树点,方便群众就近开展植树活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坚持领导带头,制定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早谋划,广泛宣传发动,创新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四旁”植树、管护认养、捐资认建、森林抚育等各种造林营林活动,提供更多可供自由选择的尽责方式,动员和组织广大适龄公民完成每年植树3-5株的义务,提高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一)区级领导植树

区级领导植树活动方案由区绿委办制订,植树地点选定在水

田乡石郎村,请水田乡和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共同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二)区级各部门植树

区级各协作组、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一协作组负责城东街道,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

第二协作组负责城南街道,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第三协作组负责濯水镇,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四中法院;

第四协作组负责舟白街道,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

第五协作组负责冯家街道、小南海镇,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六协作组负责阿蓬江镇、石会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烟草分公司;

区教育工委负责城西街道,牵头单位区教育委员会;

区国资委负责中塘乡,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区工商界负责正阳街道,牵头单位区工商联。

请各牵头单位立即与有关乡镇街道联系,落实义务植树地块、经费、人员、工具等相关事宜,编制本协作组植树方案,于3月5日前将方案报区绿委办。

(三)乡镇街道植树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活动,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关干部职工,中央、市、区直部门直管单位职工,各村(居委、社区)干部及村民就近开展义务植树,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要按照“包栽、包管、包活”的三包管理责任制要求,新建或巩固面积不少于100亩的义务植树基地,并树立义务植树基地标志,植树地块和植树方案于3月5日前报区绿委办。

(四)社会各界植树

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市在黔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社会各界人士中适龄公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去,兴建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纪念林、纪念树。

四、科学选择树种,注重实效

坚持适地适树原则,选择在当地成活率较高、生长较为迅速的乡土树种为宜,提倡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针阔混交、绿化与景观兼顾的造林模式。我区适用于荒山、四旁义务植树的树种有:桢楠、杉木、香樟、栾树、桂花、紫薇、桤木、黄花槐、枫香等,根据不同的造林地点,选择适合的造林树种,确保义务植树效果。

五、安全防控,保障经费,节俭务实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协作组、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界开展义务植树所需经费自行解决。活动开展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有数、责有人担、事有人做,确保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障义务植树活动正常开展,各乡镇街道、各协作组、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界要安排经费解决义务植树活动所需的种苗、宣传等费用。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反馈

各乡镇街道、各协作组、教育工委、国资委、工商界要在2020年3月20日前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在3月25日前将活动视频、照片传区绿委办,为确保视频资料的效果和质量,要用专用照相机拍摄,同时,将义务植树计划完成情况、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义务植树尽责率等相关情况书面报区绿委办(设在区林业局)并作为考核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乡镇街道义务植树计划分解表



重庆市黔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乡镇街道义务植树计划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任务(万株)

尽责率(%)

备注

1

城东

8

90


2

城南

6

90


3

城西

7

90


4

正阳

5

90


5

舟白

5

90


6

冯家

5

90


7

小南海

5

90


8

邻鄂

4

90


9

阿蓬江

6

90


10

石会

5

90


11

黑溪

5

90


12

黄溪

5

90


13

黎水

4

90


14

金溪

4

90


15

马喇

4

90


16

濯水

5

90


17

石家

4

90


18

鹅池

4

90


19

中塘

3

90


20

蓬东

2

90


21

沙坝

3

90


22

白石

3

90


23

杉岭

2

90


24

太极

3

90


25

水田

2

90


26

白土

2

90


27

金洞

3

90


28

五里

2

90


29

水市

2

90


30

新华

2

90


31

合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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