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医学会自行解散公告
黔江区法医学会自行解散公告
黔江区法医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14MJP4342848,法定代表人:邓明成,2004年11月1日在黔江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黔江区公安局。
黔江区法医学会因法定代表人与多数会员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经书面、通讯等方式征求剩余会员意见,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一、黔江区法医学会自解散之日,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
二、黔江区法医学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三、黔江区法医学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赠给与本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组织。黔江区法医学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四、黔江区法医学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黔江区法医学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黔江区法医学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社会团体联系地址: 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联系人:邓明成,联系电话:13908279441。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023-7933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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