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医学会简化注销登记清算公告
黔江区法医学会简化注销登记清算公告
因历史遗留原因,黔江区法医学会清算结果由黔江区公安局和黔江区民政局代为公告,公告期2026年5月12日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内容如下:
黔江区法医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14MJP4342848,法定代表人:邓明成,2004年11月在黔江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黔江区公安局。截至2026年4月23日,黔江区法医学会剩余资产0万元。
黔江区法医学会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清算材料,不能通过清算审计全面反映社团资产情况,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简化注销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依法设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审计。现将本组织的注册(开办)资金去向说明如下:该学会自清算之日现无资金;截至2026年5月,本组织所欠税款0元,已在2026年5月前缴清。本组织剩余资产为0元,其中货币资金0元,固定资产0元。债权债务情况说明如下:该学会经清算未发现债权债务,如存在债权债务,请该学会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该学会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通讯地址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联系人:邓明成,联系电话:13908279441。
黔江区法医学会郑重承诺,清算结果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黔江区法医学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黔江区法医学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公告前,黔江区法医学会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尽职忠实勤勉履行对社会团体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的善良管理人保管义务。黔江区法医学会无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形;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无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无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无任何恶意隐匿、抽逃、处置社会团体财产,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
公告期限为:2026年5月12日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公告期满后,本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联系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联系人:邓明成,联系电话:13908279441。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023-7933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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