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自行解散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自行解散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001147688542739,法定代表人:李清华,2004年11月1日在黔江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因法定代表人与多数会员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经书面、通讯等方式征求剩余负责人、会员意见,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一、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自解散之日,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
二、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三、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赠给与本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组织。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四、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重庆市黔江区兰花协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公告期限为:2026年5月15日-6月29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
社会团体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一路 85 号,联系人:李清华,联系电话:79498115。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023-79222710。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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