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5〕35号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区城投集团:
你单位《关于明确黔江区殡仪馆收费标准的请示》(黔江城投文〔2024〕184号)收悉。按照《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的相关要求,经报请五届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三项基本服务执行全市统一的收费标准,按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殡葬三项基本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8〕463号)的标准收费执行;遗体殡仪费(守灵治丧厅)的计费标准为24小时/次,议事室租用计费按2小时/100元计;遗体殡殓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其他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推行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不得捆绑消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做好明码标价有关工作,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
(二)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五类人员(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一二级重残人员、城市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殡葬收费实行减免,切实减轻丧属的负担。
(三)你单位要抓紧办理公益性公墓的有关手续,并做好财务账务资料清理。
三、实施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待市级殡葬政策调整到位后,我委将重新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开展成本监审后重新核定相关收费标准。
附件:黔江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
黔江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
计 费 单 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
一、遗体接运费 | |||||
1、普通殡仪车接运 |
具/20公里 |
160 |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购价在20万元以下为普通殡仪车,购价在20万元以上为高档殡仪车。 | ||
2、收殓抬运 |
具/100米 |
300 |
含收殓、抬运、上、下车,尸袋(无尸袋扣减60元)。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二、遗体殡殓费 | |||||
▲1、遗体消毒、整理 |
具 |
100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2、冷藏柜遗体冷藏、保管 |
具/小时 |
6 |
含遗体进、出柜。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3、穿脱衣物 |
具 |
150 |
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每增加1套加收30元。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4、穿衣间、解剖室使用 |
具/次 |
100 |
含消毒、水电费、卫生清扫。 | ||
5、普通整容 |
|||||
一般化妆 |
具 |
170 |
含面部清洁、化妆,材料。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一般整容 |
具 |
260 |
含面部清洁、理发、修面、画眉、化妆,材料。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三、遗体殡仪费 | |||||
▲1、大型守灵治丧厅(腾云厅、铭德厅、恩泽厅,297㎡)租用 |
次/24小时 |
2000 |
空调1.5P 1台、空调5P 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休息室1间、冷藏棺、饮水机1台、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纯净水1桶、遗像架1个、桌子14张、凳子10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桌布幔1组、铁盘1个、香炉1个、果盘10个、酒杯3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 、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10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2000元计算) | ||
▲2、中型守灵治丧厅(清风厅、上善厅、明爱厅,240㎡)租用 |
次/24小时 |
1600 |
空调1.5P1台、空调5P 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10张、凳子9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 、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 、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8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600元计算) | ||
▲3、小型守灵治丧厅(如兰厅、怀远厅、宁和厅,192㎡)租用 |
次/24小时 |
1200 |
空调1.5P 1台、空调5P 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8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 、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 、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6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200元计算) | ||
▲4、简易守灵治丧厅(忠义厅、仁义厅,68㎡)租用 |
次/24小时 |
200 |
电风扇4台、哀乐音响、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6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 、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香炉1座 、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1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200元计算) | ||
▲5、厚德厅(280㎡)租用 |
次/24小时 |
1400 |
空调5P 2台、空调3P 1台、哀乐音响、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桌子14张、凳子10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果盘20个、铁盘1个、酒杯3个、礼台1张、香炉1座、遗像架1个、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7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400元计算) | ||
▲6、福祺厅(200㎡)租用 |
次/24小时 |
800 |
空调5P 2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8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 、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 、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4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800元计算) | ||
▲7、(蓬莱厅108㎡)租用 |
次/24小时 |
500 |
空调5P 2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桌子8张、凳子70、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果盘10个、铁盘1个、酒杯3个、礼台1张、香炉1座、遗像架1个、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25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500元计算) | ||
▲8、议事室租用 |
次/2小时 |
100 |
配备空调、饮用水、桌凳等。 | ||
四、遗体火化费 | |||||
▲1、普通火化炉 |
具 |
400 |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其中: 7岁以下遗体每具按本标准75%收取,胎儿每具按本标准50%收取)。 | ||
▲2、台式拣灰炉 |
具 |
900 |
同上。 | ||
五、骨灰寄存费 | |||||
▲1、长期寄存 |
盒/年 |
高档150;中档130;低档60。 |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含骨灰盒的安放、保管,骨灰安放证。(骨灰寄存期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费,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全年收费。) | ||
▲2、短期寄存 |
盒/月 |
20 |
以一个月为计费单位。 | ||
注:1、标注“▲”号的项目为丧属可以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2、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