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统计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总结主要工作举措进行编制。现依法进行公开报告,并接受全社会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发布民政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突出服务导向,宣传民政法规政策。严格各环节流程审查校对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拓宽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优转变。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法主动公开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示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决算情况。公示各类政策文件24件、公告公示信息13条、工作动态信息5条。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和解读过程中的公示要求,今年起草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并及时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在制发出台后以图文两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采取了便于理解的问答解读方式。坚持每月初及时公示群众关切的政策补贴发放结果信息,全年累计按月及时发布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发放信息36条,按季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领域补贴发放信息6条(本类信息年末发放情况因统计原因于2024年1月公示)。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9条。补充政策咨询库,增加政策问答信息6条。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新发布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地名公告查询入口、下属单位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联系及监督方式、各办事指南。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权威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共受理群众通过信函形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精心组织答复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对申请群众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答复内容详实丰富,切实解决申请群众需求,获得了申请群众的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审核校对流程,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强化保密审查制度,全面杜绝泄密事故,已公开政府信息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法人商业秘密。通过去标识化处理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示对象特别是未成年对象的个人信息权益。对已公示内容定期开展动态排查,及时更新、撤换已过期内容,修正失效链接。以便利群众为原则,优化信息内容。以优质权威的政府信息内容展示了民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动态更新网站各栏目政府信息内容,强化发布法定时限。细化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安全性,防范各类病毒程序、非法链接植入页面内容,全年网站专页运行良好。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问题,根据区政府办工作部署,我局主动关停了服务功能较弱的“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细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提升信息供稿数量和质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台账未及时完善,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情况进行精准统计存在困难;二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公示内容少;三是对信息公示的时效性把握有待加强,部分应公示信息因过期未能公示,存在短期集中公示的情况。

2024年工作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台账,精准总结各项信息公示情况,提升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工作动态类信息公示。三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提升信息供稿及时性。四是进一步提升审查审核工作细致度,加强从源头到发布各环节审查校对力度,杜绝错别字和不规范表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针对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做出了多项改进,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同政务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结合,在公开工作中突出了服务导向,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