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5号转发,有意愿申报的业主,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将养殖基地申报材料报送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人:郭定章,电话:13996943968;种植基地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5号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杨广群;联系电话:15320993106)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
种养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3〕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为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供“源头活水”,推动种养基地高质量发展,现就申报创建第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以下简称标准化种养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及任务
(一)创建目标
2024年,全市挂牌认定100个星级标准化种养基地,其中五星级10个、四星级30个、三星级60个。
(二)创建任务
1.提升种养基地“规模化”水平。种植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粮油基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基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中药材基地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养殖基地要设施先进、集约环保,年出栏(存栏)数达到生猪5000头以上,牛200头以上,羊500只以上,家禽50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0亩以上。
2.提升种养基地“数智化”水平。应用智慧监测系统、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等先进技术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农业植保无人机等科技装备,开展农业“数智化”建设,打造数字田园、智慧农(牧、渔)场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45%以上,推动“数智”技术与种养基地建设深度融合。
3.提升种养基地“绿色化”水平。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精准施肥用药、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等技术,使用生物有机肥、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高效叶面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以及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产品。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
4.提升种养基地“标准化”水平。优良品种或加工专用品种覆盖率不低于98%。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通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制(修)订,制订高于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立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田间管理、产地初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等关键环节标准或规程2项以上,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依。
5.提升种养基地“股份化”水平。围绕强村富民,探索建立种养基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等主体的长期合作互利模式,建立“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种养基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创建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31日。
(二)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优先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本项目:
1.资质良好,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备一定生产规模;
2.建立生产经营标准或规程,实施标准化生产;
3.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农户增收;
4.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5.位于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以及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范围之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申报本项目:
1.近两年内有违法行为的;
2.存在“非农化”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
3.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已经成功创建标准化种养基地的。
(四)申报程序
按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委评审认定”的程序,遵循“差额创建、择优支持”的原则,开展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工作。
1.材料编制。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参考模板(见附件1)编制申报材料,向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区县审核。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采取现场、材料、视频等多种方式仔细复核,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委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县推荐的种养基地数量不超过5个。
(五)认定程序
1.资格审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标准化种养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情况,全市择优遴选120个种养基地进入评审答辩环节。
2.评审答辩。围绕种养基地的基本情况、优势短板、建设目标和内容、加工原辅料生产供应能力、标准化生产等内容现场答辩。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农业领域专家等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甄选出100个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3.挂牌认定。对进入创建名单的种养基地,给予半年创建考评期。考评期满后,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农业领域专家等对创建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根据现场复核考评得分,市农业农村委正式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标准化种养基地,并授予对应的市级标准化种养基地“星级牌匾”。
三、创建支持
对市农业农村委挂牌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标准化种养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申报主体编制完善《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方案》(见附件1),汇总收集申报材料,填写《申报第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2024年1月31日18: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0份送市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处2103室,同步发送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word版和扫描PDF至cqsnyncwfg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区/县申报标准化种养基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继伟,89133907,18623694515。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邮编401121。
附件:1. 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方案(参考模板)
2.申报创建第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信息汇总表
3.申报创建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考核指标及说明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标准化种养基地
创建方案
(参考模版)
(创建期:2024年)
所在区县:
所属行业:种植业养殖业种养一体化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2024年1月
申报创建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
种养基地基本情况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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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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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单位性质 |
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其他 | ||
所属行业 |
种植业养殖业种养一体化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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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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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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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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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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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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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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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效益和 供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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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签章)年月日 | ||
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年月日 |
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
创建方案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介绍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
二、现有基础和供应优势
(阐述创建标准化种养基地所具备的现有基础条件、设施设备水平、创建能力、优势短板等,以及保障供应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重要原辅料的情况和供应能力等)
三、总体目标
(简述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总体目标等)
四、具体内容
(对照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条件要求和考核评分内容,说明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的具体内容和预期指标数据等)
五、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说明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时间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六、附件
(标准化种养基地创建相关证明材料等)
附件2
申报创建第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信息汇总表
填报区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申报单位 |
产业类别 |
主要产品 |
基地情况简介 (限100字以内) |
简述创建目标内容 (限200字以内)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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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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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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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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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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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产业类别主要指粮食、油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生猪、牛羊、家禽、渔业等类别。
2.主要产品指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供的重要原辅料。
附件3
申报创建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种养基地
考核指标及说明
考核 指标 |
细分 指标 |
指标说明 |
得分 |
必备 条件 |
—— |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资信良好,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
(任一必备条件不符,则取消创建资格。) |
生产的农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 | |||
基地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未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存在“非农化”问题且未整改到位。具有合法环评手续、用地手续等。 | |||
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产品质量事故等发生。 | |||
生产条件 (25分) |
集约化 (10分) |
种植基地要求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养殖基地要求畜禽圈舍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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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 (15分) |
基地规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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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 发展 (45分) |
优良品种(5分) |
基地采用进入“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或者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的优良新品种,或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专用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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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 (10分) |
种植基地应用自动化、机械化耕种收、烘干、初加工等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等;养殖基地应用自动饲喂、机械清粪、数智管理等先进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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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 (10分) |
建立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田间管理、产地初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等关键环节标准或规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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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 发展 (45分) |
产业链 (5分) |
建立食品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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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产(5分) |
应用绿色生产技术、绿色投入品和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产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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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培育 (5分) |
农产品(或下游加工产品)获市级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入选区域公用品牌,直接产品或下游加工产品建立自有品牌,入选市级“巴味渝珍”区域公用品牌和各区县公用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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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5分) |
建立由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技术骨干、高素质农民等组成的标准化生产指导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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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带动 (10分) |
典型示范(10分) |
形成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典型案例,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农户增收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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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10分) |
利益联结(10分) |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和农民经济收入增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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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平台 (10分) |
国家级 (6分) |
基地位于国家级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或乡村振兴示范县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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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4分) |
基地位于市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或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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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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