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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5-00080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5-07-14
  • 发布日期 2025-07-1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特色产业(中药材、青菜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黔江区特色产业(中药材、青菜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黔江区特色产业(中药材、青菜头)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一、中药材原材料基地建设补助

补助对象

区内从事中药材种植的经营主体

补助规模要求

单个品种在区内累计收购数量达到100吨以上(含100吨)的产品,按照实际收购时产品性状(干货或鲜货)确定数量,按收购数量对种植户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

青蒿补助 2 元/公斤,白术、前胡补助 0.6 元/公斤,紫苏 1 元/公斤,其他1年生中药材单品按当年平均单产测算补助标准,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 400 元。

申报程序及资料

1.实行自愿申报原则,由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经营主体提供中药材种植面积申报表,向基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申报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进行初审,将核实后的申报表统一报区农技中心,每年6月10日前申报结束。2.经营主体在完成收购后,将中药材收购的农户花名册纸质件及电子件、收购图片资料、收购资金支付依据等(经营主体自建的示范基地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租金支付依据)提供给区农技中心。

补助方式

通过“一卡通”补助给种植户

二、青菜头产业发展补助

补助对象

黔江区内从事青菜头生产的经营主体

补助标准

订单收购企业收购的青菜头,按0.06元/公斤补助给种植户

申报程序及资料

乡镇街道在每年10月底前将青菜头种子发放花名册报送至区农技中心;收购企业在完成收购后,将青菜头收购的农户花名册纸质件及电子件、收购图片资料、收购资金支付凭证等提供给区农技中心

补助方式

青菜头收购花名册由收购企业提供,补助款由区农技中心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到种植户

(区农技中心联系地址:黔江区城东街道河滨东路北段8号区农技中心343室;邮政编码:409000;特经站联系人:李正文;联系电话:15320995096)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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