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5-00140
  • 发文字号 渝黔市监诫字(2025)第5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成文日期 2025-12-23
  • 发布日期 2025-1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告诫书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告诫书

重庆麦闹西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是黔江区撤销登记决定书》(黔市监企撤字﹝2025﹞007号),我局已依法撤销你2017年5月25日股东(廖庆昶)登记及监事(廖庆昶)备案登记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此行政告诫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回2017年5月25日作出设立登记核发的营业执照。若你公司拒不缴回,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联系人:向声勇        联系电话:02385083614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