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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1-00010
  • 发文字号 黔江水利〔2021〕8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1-26
  • 发布日期 2021-03-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黔江水利〔2021〕8号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黔江区将网上办件量、网上受理率、全程网办率、主动评价率等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为切实提升水利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渝快办”平台办件量。区水利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类)均应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杜绝线下办件的情况发生。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覆盖度。

二、进一步提升全程网办率。对于申请人自行到各科室交件的情况,应引导申请人自行注册账号、网上申请。对于自行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用工作人员账号代为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在业务申请过程中,引导申请人上传电子材料,尽量减少纸质材料数量和申请人到现场次数。动态调整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确保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办件量高于渝东南各区县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发〔2021〕6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服务指南的通知》(渝水办设〔2020〕11号),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豁免小型低风险项目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确保实现技术性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比例达到40%以上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承接落实国家和市级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对黔江区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在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有调整后,及时修改政务服务指南和事项清单。

附件:1.黔江区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 黔江区水利局政务服务指南(二维码)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黔江区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申请材料

责任科室

审批时限(工作日)

网上办

一次办

立即办

备注

材料清单

纸质件(份)

电子件(份)

一、行政审批事项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报告表

(1)申请表;

2

0

水利水土保持站

3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3

1

报告书

(1)申请表;

2

0

5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7

1

2.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1)申请表;

2

0

规划建设科
河长科
水资源管理站

5



(2)建议项目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若不涉及第三者利益,需项目法人提供不涉及第三者利益的承诺文件;

1

0

(3)项目所在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1

0

(4)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

7

1

(5)建设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水量与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仅限申请取水许可提供);

1

0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出具具有管辖权限的有关部门同意文件(仅限申报取水许可提供);

1

0

(7)拟报批(核准、备案)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及审查意见;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水工程,提交项目建议书(仅限申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事项提供)。

1

0

3.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许可

(1)水利部门现场核查意见;

1

0

农村水利科

3



(2)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许可申请表;

2

0

(3)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改变水利工程主要用途或还耕项目论证报告;

7

1

(4)协议。

1

0

4.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表;

2

0

农村水利科

3



(2)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基本情况;

1

1

(3)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许可;

1

1

(4)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许可专家意见。

3

1


5.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

(1)单位基本情况;

2

1

水资源管理站

3



(2)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申请表。

2

0

6.河道采砂许可

(1)采砂许可申请表;

2

0

河长科

3



(2)缴费凭证;

1

0

(3)砂石开采权成交确认书(或者中标通知书);

1

0

(4)采砂船照片、船舶检验证书及船员证书;

1

0

(5)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0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审批

(1)三方协议书

2

1

规划建设科

3



(2)初步设计报告;

7

1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审批申请表。

2

0


8.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提供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变更报告 ;

7

1

规划建设科

5



(2)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申请表。

2

0


9.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审批

(1)涉河建设方案;

7

1

河长科

1



(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申请表;

2

0

(3)供水协议。

1

0

二、公共服务事项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

2

0

规划建设科

1


(2)水利工程开工情况报告。

2

1

(2)初始信用信息评价。

1

0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

1

水利水土保持站

1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1

1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1

1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

1

(5)水保验收备案申请表。

3

0

3.安全监管属地备案

(1)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1

0

安全科

1


(2)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1

0

(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考核合格证;

1

0

(4)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1

0

三、其他依申请办理事项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

1

规划建设科

5



(2)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1

1

(3)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1

1

2.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技术审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1

规划建设科

5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

1

(3)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申请表;

1

1

(4)工程建设的依据,包括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区域规划、区域性详规等规划文本及其批复文件。

1

1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1

1

规划建设科

5



(2)度汛方案;

1

1

(3)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1

1

(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1

1

(5)验收鉴定书(初稿);

1

1

(6)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

1

1

(7)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1

1

(8)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1

1

(9)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1

1

(10)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1

1

(1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1

1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1

1

办公室

5



(2)水利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请示。

1

1

5.对取水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

重庆市取水许可水量核减或限制行政审批表。

2

0

规划建设科

1


6.占用三峡水库库容核查权

占用三峡水库库容的报告。

1

0

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1


7.三峡移民资金管理 

重庆市三峡移民资金申请表。

1

0

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1


8.对已经搬迁并得到补偿和安置后,不及时办理销号手续的处理

已经搬迁并得到补偿和安置后,不及时办理销号手续的处理申请书。

1

0

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1


9.移民迁建单位补偿安置遗留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移民迁建单位补偿安置遗留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书。

1

0

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1


10.水资源费缓缴审核

水资源费缓缴申请。

1

0

水资源管理站

5



1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1)设计审批文件;

1

1

规划建设科

3


(2)质量监督申请书;

2

0

(3)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复文件;

1

0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资质证书;

1

0

(5)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1

1

备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







附件2:黔江区水利局政务服务指南(二维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许可

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 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

河道采砂许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审批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审批

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取水许可(常规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对已经搬迁并得到补偿和安置后,不及时办理销号手续的处理

移民迁建单位补偿安置遗留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对取水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技术审查

占用三峡水库库容核查权

三峡移民资金管理

水资源费缓缴审核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取水许可证新发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安全监管属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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