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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6-0009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5-09
  • 发布日期 2026-05-0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编制日期

2026.5.9

联系人

王祥炳

电话/传真

18108335685

序号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内容

1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 11892—89)酸性高锰酸钾氧化法部分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酸性滴定法(HJ 1445-2026)

本标准与《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 11892—89)酸性高锰酸钾氧化法部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1、完善了方法的适用范围、试剂配制和保存、操作步骤和实验条件控制要求;

2、增加了方法的检出限、实验室半自动/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的要求、样品的采集、氯离子粗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注意事项以及海拔高度影响的处理方法等内容;

3、修订了计算公式。

备注:只做手工监测

上述标准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              时间:

机构最高管理者(签字):              时间:

注:在实施自我声明的2个工作日内,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样品接收场所或者其他渠道,公布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变更的自我声明,并将《重庆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书面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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