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6-0000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1-04
  • 发布日期 2026-01-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危险废物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危险废物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危险废物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序号 季度 被检查主体名称 检查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结果 抽查机关
1 第四季度 重庆兴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025-10-15 91500114MA5YXGXN9E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 第四季度 黔江区迎宾汽车修理厂 2025-11-18 92500114MA5UPMJR15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3 第四季度 重庆市黔江区元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025-12-11 915001143315689285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4 第三季度 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 2025-08-13 91500114686215566K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5 第三季度 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 2025-08-21 91500114552007366F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6 第三季度 黔江区沙坝汽车修理厂 2025-08-22 92500114MA5XJYKG0X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7 第三季度 重庆市鼎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5-09-03 9150011433958501XD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8 第三季度 重庆市黔江区家旺汽车维修厂 2025-09-05 915001145880337695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 危废产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