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黔江区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我委起草了《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14日前反馈我委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023-79238591。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名称
“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
二、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活动,拓展黔江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
四、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概算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
五、项目组织与实施
2024年“万吨渝货进山东”产销对接项目由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科负责资金监管,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六、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资金用于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活动,支持有关黔江区农副产品及衍生菜品的宣传推介、品牌推广、展示销售、产销对接等活动开展。
七、项目实施方式
对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的活动给予全额经费保障。由区商务委组织开展的活动由业务科室按程序报销;对其他政府部门或乡镇街道为主体开展的活动,由相关单位制定活动方案报区商务委同意后实施,活动执行完毕后按财政要求进行资金调剂。
八、工作要求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援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单独用于就餐、娱乐、旅游等各类接待支出。
九、实施时限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