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4〕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监测统计工作的实际,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制定了《黔江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经委领导同意,现将审核通过的《黔江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樊瑜;联系电话:79222502。
黔江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黔江区市场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商贸统计监测创新发展,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4〕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监测统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重庆市商务委安排的我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4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2024年度商贸流通监测统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4〕76号)文件明确的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用于我区纳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典型企业调查、节假日监测等样本和承担我区节假日消费市场的企业监测统计人员的劳务费补助。统计监测人员承担二项及多项统计监测任务的,劳务费可对应享受。
三、资金拨付方式
监测人员按要求做好信息监测,提交经企业盖章的“信息监测统计人员劳务费申领表”,劳务费一次性划拨到信息监测统计人员的银行账户。
附件:2024年度统计监测专项资金补助表
2024年度统计监测专项资金补助表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频率 |
企业个数(个) |
补助标准(家/元) |
补助金额(元) |
1 |
生活必需品 |
周报 |
1 |
5200 |
5200 |
2 |
重点流通 |
黄金周 |
3 |
1000 |
3000 |
3 |
非黄金周 |
1 |
1000 |
1000 | |
4 |
旬报 |
4 |
1000 |
4000 | |
5 |
典调 |
月报 |
1 |
600 |
600 |
6 |
季报 |
3 |
400 |
1200 | |
7 |
年报 |
5 |
200 |
1000 | |
8 |
节假日监测 |
区级监测 |
12 |
2000 |
24000 |
合计 |
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