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普查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普查数据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93N/2025-00019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6-13
  • 发布日期 2025-06-1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统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13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33个,比2018年末增长12.4%;从业人员9902人,比2018年末下降7.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26个,占98.7%其他统计类别7个,占1.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9866人,占99.6%,其他统计类别36人,占0.4%(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3

9902

内资企业

526

9866

其他统计类别

7

3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6个,制造业48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3.0%90.8%6.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3%10.9%9.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90人,制造业8479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3人,分别占3.0%85.6%11.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8%9.7%6.1%(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3

990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

289

其他采矿业

NA

1

农副食品加工业

63

966

食品制造业

21

24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8

258

纺织业

17

48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4

42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

17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

171

家具制造业

26

228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3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

13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9

32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NA

8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1

263

医药制造业

10

37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

13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1

206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49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

630

金属制品业

52

333

通用设备制造业

4

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8

42

汽车制造业

NA

3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NA

6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

1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331

仪器仪表制造业

NA

6

其他制造业

NA

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NA

1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1

3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

60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

15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

383

注:按照统一规则对公报中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进行处理,用“NA” 表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0.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3%;负债合计146.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5%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52亿元,比2018年增长8.8%(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309533

1463200

1115186

非金属矿采选业

51121

37434

22164

其他采矿业

10

5

8

农副食品加工业

53848

31776

58956

食品制造业

6163

3383

1080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874

2669

8794

纺织业

51770

33286

30799

纺织服装、服饰业

4140

1086

553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433

247

243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674

1063

3417

家具制造业

4813

1033

5243

造纸和纸制品业

810

454

250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24

324

423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882

3186

687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85

439

151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3616

20705

18367

医药制造业

46112

29485

3241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83

1288

673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14912

376340

14726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0585

70246

1087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45270

233051

326812

金属制品业

9933

3384

146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535

307

669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40

488

1408

汽车制造业

500

300

242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604

1998

127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89

592

307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2302

25748

1436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80

124

120

其他制造业

137

0

38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51

62

49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94

213

149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58297

489281

21334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5493

54968

4297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0750

38236

14889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卷烟

万支

1764117

钢材

25662

十种有色金属

7798

水泥

1769174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四上”法人单位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四上”法人单位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亿千瓦时

9.45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67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6.63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51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64

注:统计口径为“四上”法人单位,水力发电量包含其他区县产业活动单位发电量。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08个,比2018年末增长127.7%;从业人员20096人,比2018年末增长29.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0.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9%,建筑安装业占11.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3.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3.5%,建筑安装业占4.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8%(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08

20096

房屋建筑业

183

10758

土木工程建筑业

115

2703

建筑安装业

72

84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38

57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5.3%;负债合计84.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2%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62亿元,比2018年增长38.3%(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513246

8460686

676198

房屋建筑业

831698

483572

385756

土木工程建筑业

78076

55244

85578

建筑安装业

44326

26451

4253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59146

280818

16232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