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附件1
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 王晓荣
联系电话: 023-79228827
重庆市黔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制
2025年4月28日
普及的法律 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及医疗保障相关新政策、新规定。 |
重点普及 对象 |
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全体职工,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保从业人员、参保群众。 |
年度普法目标 |
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参保单位对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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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5年1-12月) 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全局人员普法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开展医保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2025年4-5月) 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对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医保违规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强化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和参保单位医保法律法规知晓率,切实增强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监管环境。 三、常态化开展本单位和定点医药机构普法宣传教育。(2025年1-12月) 1.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医保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习,提升“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普法”意识。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协同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加强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禁毒、全民反诈、非法集资、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行政执法、协议监管培训;开展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法治理论学习培训和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法治教育全覆盖,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分批次开展全员专题培训,宣传普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等,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法治意识,提高全体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营造全员懂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
创新工作 |
整合宣传手段,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一是坚持线上普法与线下普法同步开展,充分运用区政府门户网、医保服务大厅LED宣传屏、医保服务窗口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法治宣传,依法依规对医保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予以公开并政策解读,积极推进“智慧普法”;二是在志愿者服务日、赶场天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和义诊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例、短视频、漫画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将医保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走进医疗保障对象日常生活中;三是坚持医保经办与普法同步开展,互促互融,依托全区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和网格化建设,积极打造医保普法宣传在身边宣传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政策法规知晓率和社会覆盖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普法的社会风尚。 |
申报单位 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区普法办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备 注 |
附件2
区医保局 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备注 |
1 |
区医保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 |
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各类参保主体;社会公众 |
1.面向参保单位,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面向参保人和社会公众,通过定点医药机构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3.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4.面向医保系统干部职工,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考试等活动。 |
附件3
区医保局 2025年度精准化普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分工 |
对象 |
活动方式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医保局全体职工、各类参保主体;社会公众 |
1.根据各级要求,邀请专家授课,每年开展专题学习1次,覆盖全部50余名干部职工和相关工作人员。 2.每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1次,组织党员志愿者宪法、民法典专题活动1次。 3.开展常态化医保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参保群众10000人次。 |
2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
基金监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
医保局全体职工、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各类参保主体;社会公众 |
1.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开展常态化医保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普法活动100余次,覆盖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3000人次。 2.每年开展执法人员培训1次,实现全局31名执法人员全覆盖。 3.通过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发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向社会公众宣传医保政策法规,覆盖参保群众20000人次。 |
3 |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中的其他法律法规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医保局全体职工 |
1.通过职工会、业务培训和网上平台等方式组织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覆盖全部50余名干部职工和相关工作人员。 2.通过党组织各类活动和其他日常方式组织医保局党总支管理的全体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学习党内法规,覆盖全部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