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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黔江区政府网站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医保专属网页上线以来共主动公开政策信息4条,公示公告4条,预算/决算2条,行政处罚结果1条,政策解读1条,图文解读1条,工作动态20条。二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畅通电话咨询渠道,公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办公电话,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公开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公开求助、投诉、咨询等共500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条。三是广泛宣传政策。采取进医药机构、进乡镇街道、进学校、重庆医保公众号、医保业务大厅LED等方式,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办理过程等信息。全年开展医保主题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组织各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培训3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修订服务指南,制定工作细则,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校”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内容和保密情况进行审查是否可以公开提出拟定意见,送交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落实专人负责专属网页,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发布关于黔江医疗保障的各项政策、最新动态、热点新闻及各类权威资讯,交流工作经验等,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兑现平时考核奖励和作为年度评优考核依据,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四是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行风制度建设进行专项评价。五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专属网页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规定要求,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通过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发布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组建专班,落实专人梳理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在政府信息网上依法公开区及时更新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到机构的职能职责。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业务办理只收取必须佐证材料,凡是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三是加快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扩大网上业务办理和跨区域转移、信息查询和政策咨询范围,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将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四是及时动态更新调整 “跨省通办”、“跨区通办”、“川渝通办”等服务办事指南。五是全面梳理“就近办”、“马上办”等高频办理事项向基层延伸,便于参保人就近办、一次办。六是围绕医疗保障领域重点改革、重要工作,加大政策法规解读和典型经验、改革成效宣传,合理引导人民群众预期。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