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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5-0013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5-09-17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维修维护、审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工作;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房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4个职能科室:财务综合科、租赁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44.26万元,支出总计1244.2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2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8.50万元,占27.21%;项目支出905.75万元,占72.7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4.2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7.32万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46.74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7.32万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42万元,占3.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8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补缴2024年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17.62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数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268.71万元,占2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910.50万元,占73.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0.78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数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91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工资、五险一金、规定内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8.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7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确保公用经费只减不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日常运行费用、“三公”经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分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实物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举办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职工外出参加培训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打印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单位对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633.55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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