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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1-00109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1〕94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7-09
  • 发布日期 2021-07-13
  • 文件标题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江建发〔2021〕94号

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委聚焦“两重大一突出”,于近期对全区在建受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营造维护建党10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组成2个检查组,随机抽取32个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和高处坠落整治情况,风险管控机制及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以及汛期施工安全措施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排查消除一般安全隐患112条,重大安全隐患2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约谈项目2个,项目经理记分3人次,实施简易处罚11起,立案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3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为方面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安全意识较淡薄,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下列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7、8、10、11号楼及车库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恒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报建无危大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等突出问题。

2.大通悦府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广银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全面识别判定等突出问题。

3.国维中央府邸学苑项目(住宅1#、2#、商业楼)建设单位为重庆国维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管理人员不在岗、未参与危大工程管理等突出问题。

4.嘉华城翠谷郡(1#楼、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建设单位为重庆嘉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全程参与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

二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较差,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突出。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危大工程管控较差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大通悦府项目,施工单位浙江中悦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批不规范、未盖公章,方案与现场实体“两张皮”现象等突出问题。

2.国维中央府邸学苑项目(住宅1#、2#、商业楼),施工单位为重庆竣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管理人员未在岗,高处作业吊篮未经安装检测、验收便投用等突出问题。

3.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7、8、10、11号楼及车库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中科建设(集团)公司,存在悬挑脚手架方案未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技术交底负责人无签字等突出问题。

4.嘉华城翠谷郡(1#楼、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施工单位为重庆明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施工、验收和监测等突出问题。

三是部分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下列项目监理单位存在未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7、8、10、11号楼及车库项目,监理单位为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对悬挑脚手架方案进行审核等突出问题。

2.国维中央府邸学苑项目住宅1#、2#、商业楼,监理单位为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测、验收进行核查、未督促整改吊篮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3.大通悦府项目,监理单位为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批不规范、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4.嘉华城翠谷郡(1#楼、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监理单位为重庆弘钢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有效实施现场监理,且针对现场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等突出问题。

5.黔江区看守所(含武警总队)、拘留所、戒毒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单位为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未进行审核等突出问题。

(二)实体方面

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国维中央府邸学苑项目(住宅1#、2#、商业楼),存在高处作业吊篮未见安装检测、验收便投用,实体篮体倾斜严重,无重锤,防坠器失效,上限位缺失,手柄缺失等突出问题。

2.大通悦府项目,存在违规用钢管做悬挑梁搭设脚手架,外架连墙件大量缺失,基坑开挖无支护措施,卸料平台未验收就投用,塔机与外架产生接触,局部临边洞口防护大量缺失等突出问题。

3.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7、8、10、11号楼及车库项目,存在场内边坡积水已导致边坡局部坍塌,悬挑脚手架支撑在悬臂阳台上,不满足受力要求,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且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4.嘉华城翠谷郡(1#楼、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项目,存在现场堆土形成的高切坡坡率不满足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等突出问题。

三、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责令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针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由监督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较突出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二是实施信用惩戒,对嘉华城、黔江区看守所(含武警总队)、拘留所、戒毒所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约谈,对蔡飞勇等3名项目经理予以记分。三是实施行政处罚。对大通豪庭等11个项目实施简易处罚,对国维中央府邸学苑项目(住宅1#、2#、商业楼)、大通悦府项目、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7、8、10、11号楼及车库项目、嘉华城翠谷郡(1#楼、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立案调查处理,对区看守所(含武警总队)、拘留所、戒毒所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单位立案调查处理。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防风险。当前正值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较大,各企业、项目要结合汛期施工特点,认真开展风险研判,严格危大工程管控,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整改。各项目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专人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形成严格的闭环台账。对于整改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及单位,执法支队将依法启动执法处罚程序,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立长效。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执法支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监督执法检查固化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执法。执法支队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形成查处高压态势,倒逼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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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