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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84550731/2021-0008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12-09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乡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土乡
  • 有效性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乡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乡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中心,乡级各部门:

《白土乡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9日

白土乡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乡长孙文伟任组长,政法委员王磊任副组长,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派出所等为成员的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由龚礼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乡人民政府作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参照区级层面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研究制定本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31—2月15日)。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5日后)。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和《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白土乡中心小学校: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和《通告》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乡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布设零售点、检查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指导对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乡规建环保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乡卫生院:负责制订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乡燃管工作办公室报告。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和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按照《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做到“街上有公告、村(社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2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强化源头管控。乡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针对“电子烟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乡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

(三)加强排查整治。派出所、乡平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对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点,婚庆、旅馆、餐馆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对禁放区、禁放场所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厉执法打击。一是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物流场所、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三是依法查处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五)严格管控看护。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同时做好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派出所加强街面巡逻,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制度,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