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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全社会公开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黑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继续深入、持久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黑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村(社区)联系村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黑溪镇党政办,党政办主任承担日常事务处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材料收集汇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成情况。黑溪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理清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考核、追责机制建设。在黑溪镇公共服务大厅增设“一窗受理”窗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关系民生事务、社会救助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更新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为此,黑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认领事项目录清单,印发了《黑溪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了《黑溪镇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为了强化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的规范性、权威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发布黑溪镇政府各类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对网站动态信息一周一更新,较好地完成了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任务。二是做好网民留言回复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企、政民沟通交流渠道,让企业群众能够畅所欲言,表达意见、诉求,反映问题、困难,汇集民心民智,让各项改革政策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黑溪镇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社会救助信息2条、重点工作动态38条;同时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针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一年来,黑溪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黑溪镇在黔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名称、内容描述均按规定公开、报送,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上传准确,归类与信息公开目录像一致,信息发布内容符合规范,不存在信息内容重复发布或内容信息不完整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均按规定时间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8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2

0

35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较为单一,发布信息量较少,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将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卫生计生、民生事项的资金使用等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三是加强对公开栏的管理和使用。黑溪镇6个村(社区)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对公开栏的更新和管理,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黑溪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59号)文件精神。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规范设置政府系统公开信箱、提供信件查询功能。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对象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咨询类信件进行答复。二是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公开。公开黑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公开黑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信息,并通过机构简介信息能够查询到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汇总黑溪镇人民政府各科室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并集中向社会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对个人隐私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三是助力“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公开黑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报告、2020年预算报告,公开《黑溪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及《黑溪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四是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时接听来访电话,确保工作人员能解答回复评估对象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情况、监督考核情况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无误,列明各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接收渠道指引内容明确,确保答复文书要素齐全,时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