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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9993/2023-00003
  • 发文字号 黄溪府发〔2022〕91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12-28
  • 发布日期 2022-12-2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黄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黄溪府发〔2022〕91号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近期少雨林内植物干枯,加上节日期间上坟烧纸化钱、燃放烟花鞭炮等现象普遍,进入林区活动的人员增多,是我镇当前森林火灾高发期,结合当前防火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保障节日期间社会稳定,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任务。进一步深化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社区)要对森林防火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书记负责制,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切实开展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到位,强化护林人员管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人人皆知

各村(社区)要采取小组会议、院坝会、走亲访友等多种形式深入重点林区入户宣传,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人人防火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聋哑痴呆及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杜绝其监护对象在林区内及林缘附近玩火。

四、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广泛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逐渐改变过去的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活动;在重点林区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对进山人员一律实行严格入山登记,并收缴火种,严禁一切火源入山。要及时对林区及林缘的坟墓地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好相关责任;要加大对农户生产性野外用火管理,严禁野外用火,要加大对重点人群(老年人、痴呆病人、精神病人、小孩)的监管,采取人盯人的办法,确保万无一失。

五、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对扑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喊得应、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森林火警要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其报警电话为(023-79645001)。第一时间组织村内扑火队伍(妇女、老人、儿童除外)到现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过程中,要统一指挥,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节日期间,镇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各村组干部、护林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火情逐级、归口报送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值班人员和领导在迅速组织人力扑救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杜绝乱报。镇政府防火值班电话:023—79645001。

特此通知。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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