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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27R/2022-00017
  • 发文字号 杉岭府发〔2022〕8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11-02
  • 发布日期 2022-11-0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杉岭乡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杉岭乡
  • 有效性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杉岭乡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杉岭府发〔2022〕83号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杉岭乡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办、中心级各部门:

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杉岭乡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2022112  

    (此件公开发布)

杉岭乡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今冬明春季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黔江府办〔202215号)和区环委办《关于印发<2022年黔江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环委办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2111日至2023331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二)攻坚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心,针对目前全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采取专项措施,对秋冬季我涉气污染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和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全环境面貌,提高空气质量。

(三)攻坚思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秸秆露天焚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城市烟熏腊肉管控、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交通源排放监管、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四)防控区域。杉岭社区、林峰社区为重点防控区域,其余村社为一般控制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

1.强化露天焚烧管控。一是强化现场处置。在全乡范围内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的巡查执法和处置,以及加强疫木焚烧的管控;村居要加强配合,落实社区网格管理,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多渠道线上线下开展宣传,积极劝导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熏制食品等行为。着力倡导文明祭祀,大势营造“鲜花怀念故人”的祭祀氛围。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严控秸秆垃圾焚烧,落实网格人员开展巡查,积极做好冬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严惩“第一把火”,及时处置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就近利用。到2022年年底,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及以上。

)加强工业污染控制。

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水泥、家具制造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督促企业整治到位。二是强化错峰生产。督促引导水泥、砖瓦等行业按规定开展错峰生产,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三是强化执法监测。在攻坚期,加密对企业的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四是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引导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鼓励水泥熟料窑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100毫克/立方米。

)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

1.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一是强化工地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平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10项强制性措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督促建筑弃土消纳场所设置围挡并对出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外出车辆实行冲洗和对场内扬尘有效控制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二是强化湿法降尘。对建筑工地易产尘点位,采取湿法喷水降尘,有效减少工地扬尘污染。

2.开展餐饮行业减排专项治理。定期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巡查,重点检查早餐摊点。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基本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对问题企业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露天烧烤等行为。

3.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管理。依法做好禁放区禁止销售、限放区零售点布点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认真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迅速组织动员,全面排查辖区或职责范围内的整治项目,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二)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宣传车,发动各村(居)通过发宣传单、微信等方式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及知识的宣传;驻村(居)领导到村(居)、企业,充分利用走访,向村(居)民、企业主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的严峻形势及重要意义,形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三)强化督查巡查。乡建办和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安排专人不定时的对在建工地、粉尘严重加工企业、运输车辆、裸露空地堆放沙土等进行巡查监控。同时,对重点区域道路进行吸尘、洒水降尘。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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