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市府发〔2026〕12号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抓三年,2024年超常规开局,2025年大纵深推进,2026年是攻坚决战之年,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委、区委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
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突出问题整治和强基固本两手抓,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巩固拓展突出问题整治成果,精准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强化信息化监管支撑作用,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虚构经济合同或交易、制造虚假收入流水和将上级财政拨付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扶持款等专项资金违规计入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收入”等问题。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少记、漏记或不入账等行为。纠正未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核算、错误使用科目、计量不准确等造成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不变相下达集体经济发展任务指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让集体经济发展实打实、可持续。
(二)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实问题。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要求,对于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要按照规定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有序录入“渝农资产智管”和全国监管平台,重点排查误录、重录、少录资产等问题。整治帮扶项目资产应确未确和确权移交不及时、移交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问题。纠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集体中发现的账款、账实、账证、账账不符以及登记不精准、信息不完整等问题。整改已确权帮扶项目资产未经民主程序确认、未公开公示等问题。排查应确权到村集体的帮扶项目资产未及时确权登记到村集体名下、未录入“渝农资产智管”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等情况。
(三)整治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违规签订经济合同,包括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双超”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等,纠正清理合同签订主体、签订程序等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推动集体经济合同规范管理和严格执行。
(四)整治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等违法违规对外出借资金、对内向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等行为。整改超长期限出借、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明显无息低息出借资金、以口头约定或白条出借资金等行为。
(五)整治村集体违规举债问题。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财政奖补、金融机构减息降息、与债权人协商减免、委托清收债权等综合施策、对症“开方”,逐步化解集体债务。重点整治行政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借款或投入平台公司。严禁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新办公益事业、坚决遏制新增村级债务。
(六)整治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重点是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问题。纠治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
(七)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村级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整治暗箱操作、违规发包、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纠治工程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排查用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收受贿赂,违规发包、承揽和转包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村级工程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八)整治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紧盯农村公益性岗位用工,聚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道路修建、河道清理等劳务用工,整治优亲厚友、重复记工、虚报冒领、虚开套现等突出问题,严禁虚假列支、拆分项目、违规承揽等,遏制“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冒领工”等情形。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定岗定责、有人有岗、保障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除8类明确的突出问题外,根据排查实际可新增“问题描述”,整改清单必须以村为单位建立,乡、区逐级汇总。对2025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措施手段,加力加快推进,逐一对账销号。
(二)以重点村攻坚整治带动全盘。坚持聚焦问题不发散、摸清摸透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效带动工作全局,有力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实现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组织建设等“四类制度”全覆盖;在组织运行方面,实现民主决策、资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四个规范”。在资产管理方面,实现资产底数、产权关系、使用状况、价值权益等“四个清楚”;在负面清单方面,实现违规出借资金基本收回、问题合同基本清理、违规举债行为基本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基本规范等“四个基本”。
(三)用好“渝农资产智管”功能模块。全面运用“渝农资产智管”会计记账、监测预警、信息公示、成员管理、组织运行等功能。动态更新集体合同、集体成员、财务数据等基础信息,乡镇街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及时开展会计核算,促进财务记账数据与清产核资数据总体保持一致。重庆农商行黔江支行完善应用平台线上信息公示公开模块,优化监测预警功能,完善预警处置闭环流程,推进“三资”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精准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运用“银农直联”规范开展会计核算、支付等流程,推动线上审批,严格规范审批支付流程。
(四)强化集体“三资”管理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力度,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训全覆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范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加强换届后新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廉洁履职教育。
(五)建章立制促进常态化治理。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加大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强化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严格落实公开公示、财务会计等规定。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依法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深化运用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通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的通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等制度集成,总结经验,推动构建平台数据赋能、乡镇监管在前、各类审计监督随后、纪检监察跟进的工作格局。
(六)坚持监管监督同向发力。建立抓“三资”监督指导责任清单。对2024年和2025年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镇专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适时开展“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等问题,挤出水分,确保整改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林合任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本辖区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坚持先易后难,压茬推进,确保整治行动攻坚决战之年取得显著成效。工作中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要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持续深化整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协同联动,共同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密切配合镇纪委,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疲劳厌战思想,持续抓实抓细抓好重点整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把责任具体到人。压紧压实“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成员一岗双责”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开门整治,畅通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和方式,把化解信访“三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突破点,强化信访问题化解力度,办好民生实事,避免政策执行简单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作调度。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通过调研走访、明察暗访、书面调度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社区)每个月报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成果(见附件),镇专班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各村(社区)进行提醒、督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工作总结,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送。
附件:1.水市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形式
附件1
水市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张 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邵艳云 党委副书记
郑东斌 纪委书记
成 员:李林合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段远和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人
侯 芳 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岗)负责人
李 跃 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建环保岗)负责人
杨爱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各驻村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本辖区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坚持先易后难,压茬推进,确保整治行动攻坚决战之年取得显著成效。
附件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形式
1.整改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数、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数、
村级劳务用工管理问题数。
2.整改村集体违规出借资金金额,化解村级债务金额,追回
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金额。
3.全国监管平台提醒信息处置数;平台向纪检监察机关推送
问题数;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本集体成员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