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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6-00057
  • 发文字号 水市府发〔2026〕1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4-16
  • 发布日期 2026-06-0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市府202615

黔江区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室、办、中心、大队:

现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水市人民政府

2026416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黔江区人民检察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规范我镇行政执法行为,纠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紧扣黔江区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我镇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我镇行政执法领域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彻底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进一步明晰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全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原则

1.依法整治,从严规范: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开展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2.属地负责,协同联动:落实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全镇整治工作;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等区级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核查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3.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既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立行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发生。

4.开门整治,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整治进展和成效,提升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本次整治工作覆盖全镇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村(社区)及执法人员,重点整治以下四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未经法定授权或批准,跨行政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超越管辖权限实施执法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协作,擅自到辖区外开展检查、处罚、查封扣押等执法活动。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收费指标;将执法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以罚代管、以罚代教;重复罚款、多头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超标准、超幅度处罚;利用执法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收取赞助费、好处费等。

(三)乱收费问题

未按法定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变相收取费用;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收费,强制企业或群众接受服务并收费。

(四)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1.乱罚款:罚款依据适用错误,无法定依据实施罚款;自由裁量权滥用,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当场收缴罚款未按规定上缴。

2.乱检查:未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随意开展检查;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检查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检查后未形成书面记录、未反馈检查结果。

3.乱查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查封扣押财物未按规定登记、保管,擅自处置查封扣押财物;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实施查封扣押,未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6630日)

1.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全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村(社区)及执法人员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区级相关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精神,明确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开展全面自查:各执法主体对照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全面梳理2024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收费票据、检查记录、查封扣押文书等资料,逐一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建立《问题自查台账》,明确问题类型、具体表现、涉及案件、责任人员和整改初步意见。

3.主动自纠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各执法主体于2026625日前将《问题自查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报送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线索排查与联合核查阶段(202671—2026831日)

1.广泛收集线索: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商户和群众,收集违法违规执法线索;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衔接,接收区级部门移送的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线索进行分类登记、逐一核实。

2.开展联合核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群众举报、上级移送的线索开展重点核查;必要时邀请区司法局、区检察院派员参与联合核查,通过调阅案卷、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等方式,查清问题事实,固定证据材料。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执法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改与督查问责阶段(202691—20261130日)

1.集中整改落实:各执法主体针对自查自纠和联合核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向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报告,附整改佐证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责令限期重新整改。

2.强化督查问责:镇纪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核查确认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的,及时移送区监察机关、区检察院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做好衔接联动:按照区级衔接工作要求,镇相关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区司法局;发现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区监察机关、区检察院;对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区司法局发出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总结提升与建章立制阶段(2026121—20261231日)

1.全面总结评估:各执法主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于202612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全镇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区司法局、区检察院。

2.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完善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形成长效监督合力。

3.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适用、案卷制作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陈光祥

副组长刘玉山、周成富

员:镇级各室、办、中心、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由陈光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线索收集、督促检查、材料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五、职责分工

平安法治办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衔接联动,做好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对全镇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镇纪委: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对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对核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区监察机关。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全镇主要行政执法主体,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案卷制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配合做好线索核查和联合督查工作。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公开,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好整治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的统筹协调。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领域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整治相关违法违规执法行为;配合做好线索收集、核查和整改工作。

派出所:依法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自查自纠,规范治安、交通等领域执法行为;配合镇政府开展联合核查,协助固定违法违规执法证据。

各村(社区):协助收集辖区内违法违规执法线索,及时反馈群众诉求;配合镇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解释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内部沟通和外部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治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反馈整改情况,形成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各执法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问题找得准、查得实、改到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形成震慑。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和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群众的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根源,找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常态化监督机制和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发生,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六)严格信息报送,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自查台账、整改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材料报送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逾期不报、报送材料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方案由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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