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水田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
您当前的位置: 水田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
  • 索引号 11500114768888318G/2021-00021
  • 发文字号 水田府发〔2020〕12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3-16
  • 发布日期 2021-01-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田乡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田乡
  • 有效性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田乡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水田府发〔2020〕12号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田乡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所、中心:

为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决定于2020年3月5日-4月25日全乡集中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春防”), 现将《水田乡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田乡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好我乡2020年畜牧工作,其中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与日常防防疫工作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环保监管等工作开展,全力开展以集中强制免疫与日常免疫相结合的免疫制度、消毒、疫情普查等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人畜共患动物疫病与非洲猪瘟防控整体推进,稳步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2020年畜牧工作:动物春秋两防与日常防疫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畜共患动物疫病与非洲猪瘟防控、生猪发展与畜禽养殖环保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19〕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深入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区的清净无疫。不断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年特殊的养殖和疫情环境下,不断探索和完善畜禽疫病防控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防控,围绕生产发展与动物防疫、生产发展与食品安全、生产发展与环保等相结合互不误良性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以春秋两季防疫为主以日常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日常督查为辅推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发展工作。

(一)强化基础免疫注射

(1)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2)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3)消毒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

(4)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全区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月5日至4月25日。其中3月5日至3月10日为春防工作准备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为集中免疫、消毒、疫病普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为自查总结、效果检测和分析评估阶段。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各村防疫员要做好防疫物资领取和保管,搞好本次普防工作;组织好人员安排,采取整村或分村推进的方式,对散养户实行集中代行强制免疫,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行自主免疫或代行免疫,务必确保免疫措施、疫情普查、消毒驱虫等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免疫任务,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二、抓好重点环节和区域的畜产品质量健全监控工作。

(一)抓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重点场所的监控,一旦发现疑似动物疫情要立即按照农业部“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害动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将有关动物疫情信息上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二)抓好贩运、屠宰等环节和对高危人群(饲养、加工、屠宰等环节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防止流动性疫情发生和人感染疫病。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普防集中免疫结束后,采取自主采样送检和抽样采样检测的方式对本次普季防疫效果报送区畜牧兽医中心进行抗体监测,科学评估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对免疫效果不达标的地方,及时提出补防措施,使全乡动物群体处于较高的免疫水平,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同时,按照执行监(检)检疫的要求,及时做好养殖场(户)的采样送检工作。

(四)及时做好疫情分析和预警,结合日常监(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禽流感H7N9、牛羊两病、人畜共患病、非洲猪瘟等疫病的监控),及时对全乡动物疫情发生趋势和防控水平进行科学评价,提出防控方案。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加快生猪补栏工作的同时要做到:一是不要用泔水喂猪;二是进行封闭饲养,尽量不要在外地引种;三是饲养员不得食用来源不明的猪肉及制品;四在没接到上级市场解除命令前,生猪畜牧市场禁止出售,实行点对点检疫后交易。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工作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防控工作有的放矢。村防疫员要至少开展一轮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确保能够及时有效控制。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疫苗的供应和台账记录,要及时将防疫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进行。尤其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坚决杜绝浪费,更不允许倒卖疫苗,一旦发现倒卖行为,将严肃处理。农服中心要按规定、分批次发放疫苗,严禁一次性将疫苗发放给村防疫员。同时,做好防控应急物资的清查和规范管理,及时购买缺损设备设施。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本着“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做好应急救治。对免疫工作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释,做好应激反应救治,减少因应激死亡造成的损失。

四、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本次春防与日常免疫相结合的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全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食品安全、民生事业,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乡畜牧工作组暨全年重大动物(人畜共患动物疫病、非洲猪瘟、畜禽环保、畜牧产业发展)疫病防控暨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以政府乡长任组长,畜牧工作分管领导与综治安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各站、所、办负责人,各驻村人员、各(居)村主任、各村动物防疫员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总体全面负责畜牧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各自包片负责落实,驻村领导包片负责,村干部共同参与。各驻村负责人为各村包片区域,同时各村主任为该村包片区域,包片人员负责区域内的政策宣传确保防疫密度。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三是切实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严格防控工作责任制,将防控任务落实到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到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到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水田乡畜禽养殖发展、环保、畜产品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电话:023-795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