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太极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太极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774893711E/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3-10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极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太极镇
  • 有效性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极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51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极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辖区各部门:

现将《太极镇2023年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太极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以及《重庆市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工作通知〔2023〕-11),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部署,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两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犬只狂犬病应免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目标。按照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时间从3 月5 日开始至4月25日集中免疫、消毒、疫病普查阶段。4月154月25日为自查总结、效果检测和分析评估阶段。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时间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内容

立足综合防控,突出免费强制免疫,全面落实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操作技术规程(试行)》要求,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小反刍、牛羊布病、狂犬病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做到新生、新补栏、首免后需要加强免疫、超过免疫有效期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严格督促规模场业主全面落实按免疫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对达不到养殖备案规模的养殖(户),仍由镇农服中心组织实施强制免疫。确保辖区内各种畜禽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严格消毒灭源。对畜禽圈舍及活动区域进行统一有效的消毒。特别是人畜密集区域的消毒为重点,严格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及相关器械、免疫操作各个环节的彻底消毒,防止带毒传染,减少面源污染。牲畜免疫标识佩戴主率、免疫畜禽建档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加强疫情普查。开展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疫情报告工作“回头看”,全面分析掌握辖区规模养殖场(户)存栏畜禽种类、数量和免疫情况等信息,以及发生和流行动物疫病种类和控制情况,特别加强对非洲猪瘟、禽流感的防控,全面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处置。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疫情普查面达100%。

(四)要规范免疫标识使用,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耳标、档案信息对应,可追溯。各村要统一防疫档案管理要求,统一收载内容,做到档案记录能全面、准确反映饲养场(户)畜禽种类、数量、免疫病种、免疫数量、免疫人员、免疫日期、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和消毒间数等情况一一填写清楚。免疫家畜佩戴的标识与免疫档案、相符。

(五)深化法律法规宣贯。利用明白纸、宣传卡、板报、标语等方式,加强对养殖户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重点做好常年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程序、养殖环节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宣传,引导养殖户科学防疫和科学养殖。

(六)狠抓林下养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在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中,要统筹做好林下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强制免疫、消毒、驱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防疫质量 。要稳步推进林下养殖动物常年免疫工作机制 ,对饲养周期长的畜禽,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要求适时免疫并落实消毒等常年防疫制度和措施,建立规范好防疫记录、档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黄江东为组长,分管领导孙文锦为副组长,王绍斌、龚晏玮、尤欣、张绍安、周敏、王彦席、李凡为成员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农服务中心、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人员、食安办人员等组成的动物疫病应急处理组。分区域监控由农服中心统筹:王绍斌负责鹿子村;肖书波负责太极居委、石槽村、新陆村;华秋霖负责李子村、金团村、太河村。

2、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考核责任制,完善兽医工作定点联系制、规模场挂牌兽医责任制和畜牧职工包片责任制,将季节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的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与畜禽规模养殖者签订“防疫责任书”,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和落实自主按程序免疫制度,完善相关防疫制度和档案,提高防疫质量。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整改、处理;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疫情上报及处理流程

1、疫情上报制度

当发生动物疫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全群突然发病,应立即向镇农服务中心报告。镇农服务中心在初步调查核实临床情况后,在2小时内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上级部门确认生猪发生疫情,才能对外发布。

2、处理流程

对应急监测过程中未发现生猪临床异常,并经实验室检测未发现生猪感染疫病的,经隔离期后,解除对生猪饲养场和屠宰场的隔离措施。检测发现生猪疫病的,镇农服中心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提出启动二级疫情控制应急措施,报镇人民政府;同时将疫情按规定逐级上报。镇人民政府要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动物及其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杀疫情的有关决策;组织有关部门,调集预备队,启用储备物资和储备金,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部门要做好疫区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3、紧急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部门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太极镇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领导小组负责疫情的紧急防治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并监督实施本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动物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

2)各部门职责

镇农服务中心:调集专业技术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以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提出处理疫情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所需费用的资金使用计划。培训防控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及时通报疫情、上报疫情,争取国家的补偿资金。

    党政办:管理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好舆情。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所需应急物资的资金,协调好各方面的开支。

镇执法大队: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易感动物扑杀,处置办理疫情防控出现的一般案件。

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易感动物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须建立动物重大疫病紧急疫情防治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

(二)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应备好猪流感疫情储备金,用于疫情监控、消毒、扑杀动物补贴、疫情处理等所需经费开支。

(三)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转站的收储作用,提高疫病防治能力。

(四)人员保障

镇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领导小组,负责提出防治和扑灭疫情的技术方案,做出现场处理意见。建立紧急疫情防治预备队,负责紧急疫情的有效处理。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