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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462X/2023-00007
  • 发文字号 五里府发〔2023〕19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5-15
  • 发布日期 2023-05-15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五里镇
  • 有效性

黔江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

黔江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经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所涉及的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安全隐患监控机制》

2.《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警机制》

3.《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4.《黔江区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报告研判机制》



黔江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20235月15日



    附件1


黔江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区的有关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五里镇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地整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落实隐患排查监控责任,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各行业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采石场、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危化物品、特种作业等。

2.道路交通以及镇村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4.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旅行社、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2.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检查各村和镇级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根据区上有关方案确定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镇级有关部门单位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采石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物品、特种作业隐患排查治理。

(二)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督促所管理的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存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道路交通路面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协助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做好道路设施、运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镇城建办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基础设施、液化气存储经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督促水库、及河道采砂以及易受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督促镇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规资所负责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采石场所的排查工作。

(七)镇供电所负责指导、督促重要电力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指导、督促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九)镇卫生院负责指导、督促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镇文卫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督促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木竹加工企业、工艺箱包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上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本部门单位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与监督。各村、各部门要主动参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密切配合支持林业、交通、水利、农机等部门在本辖区开展该项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及工作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做到“四个结合”

1.要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近年来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

2.要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速)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平安企业”建设和企业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

4.要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二)建立健全“二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镇政府和镇级有关部门。负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职责的部门和各村(居)委要组织力量,定期对所管理的行业、企业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巡查。每季度要巡查到所管理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管控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镇政府及镇级有关部门报告。各村及镇级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涉及范围广、整改难度大、跨区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积极与各村、镇级部门协调,相互配合,加强督促,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已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居)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所管理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单位是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企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具体工作人员、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对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交通运输、采石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较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汛期、“国庆”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居)委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指导职责,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村(居)委及镇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注意多沟通、多协作,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六)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各村(居)委、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成果,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立足长远,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附件2

五里镇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机制


一、监测
  镇政府党政办会同各村(居)委、各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并监督检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分类确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落实人员、职责,广泛收集、核实、分析、评估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评估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事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一)预警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事件类别等情况,综合分析、判定预警级别,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蓝色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扩大。黄色等级(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橙色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重庆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执行,作为各村(居)委、各部门报送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二)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电子政务网站、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公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布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
  (1)事件的性质、原因或可能原因;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范围;
  (3)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估计;
  (4)对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情况;
  (5)事件的其他情况。
        (三)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镇应急办公室、镇专项应急指挥部须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劝告,开展应急宣传工作;
  (3)转移、撤离、疏散或依法强制隔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要求参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根据需要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5)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转;
  (6)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附件3

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报告研判机制


1.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及应急工作机构、监测机构、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人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各应急工作机构要建立相关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和提供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为了确保公共事件突发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委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的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2.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首问接警责任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误信息接报工作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居)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 各村(居)委、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6. 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镇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附件4


五里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镇政府应急管理应充分体现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干民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

一、目标任务

在整合和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建立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高度智能的应急联动指挥调度系统,对公众的各类报警求助作出快速反应,提供有效服务,保障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处理的指挥与部署,保障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调度,为镇村管理公共安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要建立基层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联防大院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

二、建设步骤

系统建设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实现公安部门(110、119)和医疗急救部门的联动;第二阶段逐步将防洪、防震、水电气等市政设施抢修、安全生产、严重气象灾害等紧急或非紧急事件的处理纳入其中;第三阶段逐步扩大系统的覆盖范围,实现镇范围的应急联动。

三、联动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做到整体联动,不失信、不错位、不越位。在信息网络为基础、各系统有机互动为特点的基础上将治安、消防、卫生急救、交通事故等应急指挥与调度集成在一个管理体系中,通过共享指挥平台和基础信息,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为村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紧急救援服务,为政府处置各种紧急与灾害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进入应急联动中心的各联动单位作为现有各指挥中心的派出机构,按现有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在各自的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工作。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各部门按其职能负责相应的救援、救助和事件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各处警单位独立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其他部门的协助或接受其他部门的协助请求。综合指挥单位负责其中的协调和监督。重大紧急事件发生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确定总体负责单位并授权其负责事件处理的总体指挥以及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其他各处警单位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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