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信件呈递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市民来信反映问题提供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不真实,给我们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也无法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来信者本人。 为了便于我们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请来信反映问题的同志务必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否则,我们只将来信作为情况掌握,不予处理和回复。 涉及举报内容的信件,我们将为来信人保密。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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