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33号)和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关于四川大学网络学院在渝招收2010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的通知》(渝人培〔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文件后,认真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的按有关附件的要求办理。
附件:关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的报名程序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郭细妹 联系电话79222942)
关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的报名程序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0〕133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要求,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的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申报和审批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干部需填写《重庆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一式叁份(附件5),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审批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二.报名时所需材料
(一)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二)免冠照片1寸4张,2寸4张;
(三)报名表一式4份;
(四)报名费每人120元。
2010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基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新机制,根据《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农村基层队伍建设的特点和需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不断拓展各类培训渠道、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系统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参学人员条件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三、学习形式和专业设置
2010年基层干部系统专业教育的学习形式分为业余(半脱产)、函授和网络三种,具体承办高校为:
(一)业余(半脱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由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药高专、三峡医药高专、三峡学院、重庆教育学院等六所高校承办,招生简章可在当地人力社保局领取或查询以上高校网站,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
(二)函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由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等五所高校承办,招生简章可在当地人力社保局领取或查询以上高校网站,专业设置详见附件3。
(三)网络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五所高校承办,教学管理和学员考试考核由以上承办大学在我市的学习中心负责,招生简章可在当地人力社保局领取或查询以上高校网站,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四、申报和审批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干部需填写《重庆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一式叁份(附件5),报所在单位审核;干部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同时将《申请表》返回学员单位(一份)。审批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五、报名、考试和入学
(一)报名:报考业余(半脱产)和函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重庆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申请表》,于8月27日—8月31日到各区县招办现场报名。请各区县招办对报考系统专业教育的基层学员进行专门标识,以便确认,其他报名流程与普通考生一致,过时不再补报。
报考网络教育的学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一寸和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各4张,于8月5日—8月30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安排如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南大学网络教育的主城区学员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118室(石桥铺科园1路9号)报名,其他区县学员在当地电大分校、工作站报名;报考四川大学网络教育的主城区学员在重庆人事培训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创世纪宾馆北4楼)报名,其他区县学员在当地人事培训分中心报名;报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的学员在各区县(自治县)电大分校、工作站报名。
(二)考试:报考业余(半脱产)和函授的学员于10月16日—17日在当地招办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网络教育的学员于9月12日参加入学考试,考试安排由各学习中心另行通知。
(三)入学:报考业余(半脱产)和函授的学员在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后,由各高校在次年春季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员按要求注册入学;报考网络教育的学员在通过各高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合格后,当年发放录取通知书注册入学。
六、经费资助政策
(一)按照《关于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渝人发〔2009〕13号)规定,参加业余(半脱产)学习的学员,在校就读期间可享受以下经费资助:1、住宿补助每人每年800元;2、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2元;3、交通补助每年往返两次。资助经费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个别贫困地区可视具体情况执行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学员自行解决。
(二)参加函授、网络学习的学员,考虑到报考高校集中学习等因素,学员就读期间住宿补助、学习往返交通费、集中学习伙食补助,参照渝人发〔2009〕1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学员自行解决。
(三)通过各类考试,被各高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入学的学员,可按渝人发〔2009〕13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报名费资助。
七、工作要求
(一)选派基层干部参加系统专业教育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村基层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对统筹推进城乡人才资源开发,提高农村乡镇人才队伍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充分认识系统专业教育的重要性,把系统专业学历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市里的安排部署,动员和鼓励广大基层干部踊跃报名。
(二)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要求,分期分批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学习,选派比例每年不得低于五分之一。同时,各基层单位要为干部学习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实保障,基层单位不得以参加系统专业教育为由免除参学干部的现有职务。
(三)承办高校和各基层单位要共同承担对学员的管理工作。各高校要将学员在校的考勤情况、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学员所在单位也要不定期的向各高校了解学员情况,并将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市公务员局:肖 靖 86868806、8686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