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通报)
第18期
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通报(三)
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以下简称国发3号文件)精神,区政府督查室、区统筹办(区发展改革委)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通报如下:
从督查的情况看,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发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分别采取邀请专家解读、集中学习讨论、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了传达贯彻。绝大多数单位按要求制订了贯彻落实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区经委、区科委、区交委、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扶贫办等单位与市级对口部门进行了工作衔接,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新城管委会等单位加强了项目储备。但是,仍有个别单位仍然停留在文件学习阶段,未按要求制订贯彻实施方案,工作开展乏力。
区委、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国发3号文件精神,完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工作,在4月底以前与市级对口部门进行对接,努力争取一批政策、项目和试点、示范在二季度落地我区,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