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黔江委发〔2009〕4号)精神,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从督查的情况看,2009年,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出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完成了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少数责任单位在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存在认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具体等问题,使为民办实事工作在一段时间工作滞后。
区委、区政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年终总结,认真梳理工作思路,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安排明年工作重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将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将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