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国庆放假及冬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重点企业:
为便于全区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及早安排好节假日休假、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及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09年国庆放假及冬季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10月1—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为举办好第二届中国武陵山民族文化节,与办节活动有关的单位(名单附后)要作好统筹安排,相关人员10月1—4日放假,10月5日开始上班,待文化节活动结束后由单位安排调休。
二、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5:30下班。
三、放假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于9月28日前将值班人员安排情况书面报区委办、区政府办;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煤炭矿山、建筑工地等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于每日下午16∶00前向区政府值班室(电话:79223571,传真:79223571)报告全区安全生产汇总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等活动,要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