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8)日,黔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华在会议中心公民厅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意见任务分解方案(草案),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议案,人事任免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银安、冉景献、杨蕻瑛、黄南成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环保局、街道人大工委、镇乡人大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
根据区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议案,全区明确了创建国模的工作目标:2011年,达到各项考核验收指标;2012年,通过国家考核验收;2013年获得授牌,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目前,区政府成立了“创国模”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0月,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签订了《大力推进创建国模工作,全面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合作协议,标志着“创国模”工作已纳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同时,全区强化“创国模”的规划工作,二届区委第30次常委会原则同意《黔江区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区工作方案》和《黔江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明确了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环境管理、加大投入、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环境保护等方面具体、可行的环保项目和措施。另外,全区还积极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投入1.8万元建成了渝东南首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了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为“创国模”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经过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在全区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活动,并要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各项工作,早日将黔江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会议还通过表决,任命冉光荣为区水务局局长,许元为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来源:武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