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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三类人群可申请廉租房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qianjian.gov.cn 2010-09-02 阅览次数 1144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那你赶快核对一下,看看自己是否适合申请廉租房。近日,黔江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区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决定将《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按照“试行”的方式实施。

  近年来,黔江区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总投资33474万元,加快推进新增中央投资廉租房项目建设,其中,中央投资12928万元,市级财政7614万元,区县自筹9964万元。建设规模总计划建设面积323200平方米,6835套,实施面积323116平方米,7103套。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25541.67万元,完成面积157775平方米,3351套。

  哪些群体可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按照廉租住房申请要求,只要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一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补助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成员具有黔江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城区实际居住;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二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当年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成员具有黔江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城区实际居住;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三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当年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在黔江用工连续1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廉租房如何申请?

  在廉租房申请中,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通过领表、申请、预审、初审和公示、复核和公示等程度实施,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则实行两审核制度,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园区、街道镇乡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区廉租住房保障办进行复审。

  在申请中,城镇居民应提交申请表及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实地居住地或外地有无房产的证件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件。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廉租房要提交申请表;家庭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用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廉租房管理实行积分与房屋租金挂钩

  据了解,在廉租房的管理上,将实行小区公约+租赁合同+自治管理委员会的模式进行管理,入住家庭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公约及各种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小区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项义务劳动,对每个入住家庭人员实行积分考核,把小区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社会公德等纳入积分考核内容,考核所得积分与房屋租金挂钩,用下一年度租金对上一年的积分成绩作奖惩。

来源:武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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